昨日,廣州發展集團以及廣州港集團分別和茂名市政府簽署了合作協議,廣州發展集團廣州轄區內的小火電機組將調整至茂名,廣州與茂名將共同開發茂名港。
廣州發展集團將按計劃整合其在廣州轄區內的小火電機組,投資80億元在茂名濱海新區異地遷建大容量、高效、節能、環保機組——2臺100萬千瓦超臨界機組,同時雙方在風電等新能源、清潔能源等領域的合作。
廣州港集團與茂名市將共同進行茂名港口開發建設。合作協議明確了廣州港集團參與投資控股茂名港博賀新港區7萬噸級通用碼頭項目、10萬噸級煤炭碼頭及25萬噸級礦石碼頭項目和30萬噸級原油碼頭等項目。 |